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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金融科技?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分类多级牌照和资质管理、建设全国层面的监管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沙箱机制

如何监管金融科技?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分类多级牌照和资质管理、建设全国层面的监管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沙箱机制,每经记者 易望奇    每经编辑 廖丹 10月22日,由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主办的2021中国金融发展论坛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主题为“实现碳中和 金融新使命”。论坛上,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表示,……


如何监管金融科技?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分类多级牌照和资质管理、建设全国层面的监管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沙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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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易望奇    每经编辑 廖丹    

10月22日,由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主办的2021中国金融发展论坛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主题为“实现碳中和 金融新使命”。论坛上,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表示,我们现在正在进入一个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在数字经济时代也呈现出数字金融的模式,这需要根据数字金融模式采取相应的监管。

如何实现有效监管?陈道富认为,“我们需要去准确认知数字金融的特征,才能够更好地监管数字金融。而不是使监管和被监管对象成为猫和老鼠的游戏,两者应该共同整个生态更加有利地发展。”会上,陈道富还发表了对数字金融监管基本原则及重点的思考与建议。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将金融科技监管纳入数据治理范畴

对于数字金融的认知,陈道富谈了三点看法。首先,所谓的数字经济实际上就是用数字表达现实世界,用机器实现各种功能,把现实世界迁移到数字空间。

陈道富表示,对金融来说,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解决基于信任的资源跨时空配置。在数字空间中,金融要涉及到的是如何把金融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映射到数字空间。监管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基于信任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调整和规范也要映射到数字空间。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数字金融的金融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数字空间中金融监管的本质也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对应物。

他认为,金融将物理世界映射到金融空间,金融科技将传统的金融空间进一步映射到数字空间,金融的呈现形态和技术实现方式出现了变化。因而,需要找到数字空间的“对应物”,根据相同的监管理念和逻辑,采用科技方式监管。

其次,金融监管本质上就是要保证每个参与主体权责利对等,尽可能将外部性内化。监管可分解到每个细化和网格化后的环节、节点或行为,保证每个节点或行为都遵循监管规定。节点的边界,是除政府和法律调整的责任外,为且只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的行为主体集合。

最后,数字金融不仅仅是使用科技的方法,也是数字看待世界,通过数据来挖掘价值。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的表现形态、组织模式会发生变化,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包括里面利益共享、合作机制的一些问题。基于数字的特点和逻辑,数字空间对金融的结构和功能做了重构,使得金融内嵌到整个经济中,金融的功能会更加多样化,以更适合的形式来运转。

陈道富表示,这就需要将金融科技监管纳入数字时代的数据治理范畴,推动基于数字时代的金融管理。这既包括数据治理的一般性要求,也包括货币、金融在数字空间的独有形态和组织方式,更需践行监管沙盒所隐含的现实实验和开放成长理念。

界定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

基于对数字金融的认知,监管需要重新来认知什么是金融机构,什么是金融业务。

在陈道富看来,对于金融机构的认定。可从金融风险发生和承担主体上认定金融机构,要求“节点”有吸收损失的充足的资本金,以及风险识别、定价和处置的专业能力。可根据是否实现了资产或对象的现金流特征转换,如期限、分布和风险承担原则等判定是否发生金融风险的改变和承担。而对金融行为的认定,以金融产品/服务为标准认定金融行为,需要强化对客户触达节点的行为管理(销售和服务)、与合作伙伴交易中的合理性管理。

明确金融科技含义,界定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陈道富认为,一方面,从监管的角度,是因为金融行为(属性)可能存在外部性和系统性风险,可能破坏市场力量均衡、损害消费者或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从事活动的风险种类较为复杂,涉及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商业风险。同时,金融业务边界不断模糊,传统从“本源”认定金融属性的方法不再适用,应重新梳理金融本质特征和功能,根据新业务、新模式、新流程再认定,因此需要严格界定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

在基于风险承担的节点(机构)的审慎管理方面,陈道富表示,系统通过节点(机构)分散并承担最终风险。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健,需要保证每个节点(机构)微观和宏观审慎。需要对承担风险的节点(机构)的资本金、内部机制以及专业能力提出必要的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参与金融业务,仅需承担相应环节的审慎管理要求。此外,考虑到金融科技公司承担风险的特殊性,对其资本金要求可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

在采取适合金融科技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方面,陈道富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分类多级牌照和资质管理,按金融科技公司实际开展业类型颁发相应的业务准入牌照,涉及专业职能和面对公众的岗位时,需严格资质管理;二是建设全国层面的“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监管规则和监管行为的智能化转型;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沙箱”机制,提高试点的效率和适应性。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143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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