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by 编辑
- 2022-03-09 15:20:37
每经AI快讯,2021年10月25日,深交所向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2021年10月19日,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你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公司担任管理人的系列基金于2021年10月18日买入约520万股新元科技股份,持股比例由3.3841%增加至5.3343%。你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买卖新元科技股票。
监管函指出: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0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近30日内无机构对新元科技进行调研。更多关键信息,请搜索“道达号”。
(记者 王可然)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145064.html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本站只提供存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