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6日丨新亚制程(002388.SZ)公布,鉴于: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新力达集团”)和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伟宸”)拟分别将其持有的3527.8599万股与1041.666万股(合计4569.5259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分别占此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95%与2.05%,合计9.00%)转让给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信央地”)(“本次股份转让”)。
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徐琦、许珊怡与保信央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自交易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起至相关股份过户登记至保信央地名下之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放弃上述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新力达集团、徐琦及许珊怡拟分别将其持有的5580.6864万股、2098.556万股及629.5667万股(合计8308.8091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分别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99%、4.13%及1.24%,合计16.36%)对应的表决权在约定期限内进行放弃(“本次表决权放弃”)。
保信央地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挞”)、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彪隋”)拟认购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15226.2万股(含15226.2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其中上海利挞拟认购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5075.4万股股份,宁波彪隋拟认购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0150.8万股股份(“本次发行”)。
按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上述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保信央地、上海利挞、宁波彪隋将合计持有公司197,957,259股股份,占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9.99%。
保信央地、上海利挞、宁波彪隋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伟华,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以上“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放弃”及“本次发行”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本次交易即拟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放弃+本次发行”的整体方案变更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王伟华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表决权放弃”后、“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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