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6日丨滨江集团(002244.SZ)公告称,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拟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符合相关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以闲置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8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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