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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每经记者 叶峰 每经编辑 肖芮冬
3月4日,广发恒生中国企业(QDII)公告称,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2年3月7日。若截至2022年3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去年底,广发恒生中国企业(QDII)C规模0.14亿元,广发恒生中国企业(QDII)A规模0.25亿元。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197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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