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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每经编辑 彭水萍
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23日消息,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此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包括:哈尔滨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降低个人债务风险,在延续现有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同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607968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205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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