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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了对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天津证监局表示,该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新营业场所开业前,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二是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以上行为表明该分公司日常合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1152630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208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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