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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中证网讯(记者 吴科任)科技部3月29日晚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并委托第三方根据《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对各地方进行评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评估结果作了复核,拟推荐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安徽作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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