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 Apr 20 14:03:32 2024

恒润股份收问询函:说明拟变更公司名称必要性与合理性

恒润股份收问询函:说明拟变更公司名称必要性与合理性,每经记者 宋思艰    每经编辑 董兴生 今日(4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两家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发出问询函。 3月30日,恒润股份(834679.NQ)公告称,拟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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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宋思艰    每经编辑 董兴生    

今日(4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两家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发出问询函。

3月30日,恒润股份(834679.NQ)公告称,拟将公司名称由“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恒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拟将证券简称由“恒润股份”变更为“恒润汽车”。

今日,对于上述情况,股转公司发函要求恒润股份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说明因战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具体原因及相关规划,是否涉及主营业务变更或业务转型;如涉及,请结合业务资质、人员配备等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变更主营业务的资源和能力,是否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应披未披的重大事项。

第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及产品收入构成,说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行业分类及主营业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4月1日,主办券商披露了对鑫凯瑞(873063.NQ)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3月28日,鑫凯瑞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拟聘任的董事、监事人员除外部董事、监事外均为2022年新入职人员,目前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代行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不具备代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资格条件。

今日,对于上述情况,股转公司发函要求鑫凯瑞说明相关问题。如:3月2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备查文件部分签字笔迹与向主办券商提交的告知函笔迹不一致,是否存在代签情况,董事和监事是否实际出席会议;说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214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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