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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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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000811)投资者提问:近期媒体报导,万华、泰和新材。冰轮集团先后完成了整体上市。请问尊敬的董秘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及时公告大股东整体上市情况
冰轮环境(000811)回复内容:
冰轮集团是公司前第一大股东,其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与本公司相关且按规定应当披露的事项,应当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代为公告。之前如是做了相应公告,请查阅。除此之外,冰轮集团没有义务、本公司亦无权披露其其他事项。 另外,未在法律条文中见到 “整体上市”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定义。据我所知,其有广义狭义之分,实现模式亦有很多,万华模式仅为其中之一。
回复时间 2021-06-24 11:03:07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28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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