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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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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晨鑫(002447)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根据《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方式计算,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鑫优贝”)2019年度应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项金额为人民币101,250.00万元(包含2018年应补偿金额23,130.36万元)。公司何时提起诉讼依法清偿上述业绩补偿款项,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ST晨鑫(002447)回复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综合考虑案件执行可行性、诉讼成本等因素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手段,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回复时间 2021-06-24 1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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