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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15:20:37
每经记者 叶晓丹 每经编辑 魏官红
近期,浙江明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士达)的招股书(申报稿)获受理,招股书中披露了明士达曾经的外资股东的代持身份。
2007年8月,龙柏集团受让了明士达股权,而龙柏集团的股东为香港地区自然人屠德福,但屠德福实际系代朱静江、朱正耀持股。明士达是否存在通过代持方式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于这个问题,监管部门实际在其他企业IPO申报过程中也有过问询。
6月30日,明士达回应表示:“我们已披露招股书,一切以招股书披露信息为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原文链接: http://www.zdm5.com/article-4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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